苗栗縣都市計畫區配合開發時程容積獎勵措施,把握開發期限屆滿前提出建造執照申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苗栗縣都市計畫區配合開發時程容積獎勵措施,把握開發期限屆滿前提出建造執照申請
新聞摘要
  • 苗栗縣都市計畫區配合開發時程容積獎勵措施,把握開發期限屆滿前提出建造執照申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鼓勵苗栗縣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後龍大庄地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加速整體合理開發利用,區內土地於區段徵收或重劃完成之日起,符合開發期限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者,依各都市計畫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之規定可獲得配合開發時程之獎勵容積,請民眾把握機會於開發期限屆滿前提出建造執照申請。
 
 
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開發期限將於2019年7月29日屆滿,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期限將於2021年12月18日屆滿,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開發期限於2022年7月25日屆滿。有關容積獎勵措施及標準相關資訊(參考附圖)可至苗栗縣府都市計畫資訊暨查詢系統-便民服務Q&A或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下載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